來源:本站整理 2014-05-15 18:30:03
2014年山東淄博市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意見
基礎教育科
各區(qū)縣教育(教體)局,高新區(qū)、文昌湖區(qū)地事局,局屬各單位、各學校:
為充分發(fā)揮考試評價與招生制度對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和培養(yǎng)創(chuàng)新人才的導向作用,根據教育部有關中考招生改革的具體思路,按照政策穩(wěn)定、逐步改革的總體思路,結合我市實際,提出我市2015年起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意見。
一、指導思想
本著有利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的原則,深化考試評價和招生制度改革,繼續(xù)實施以學業(yè)考試取代升學考試、以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主要錄取依據,探索基于普職一體化的多元錄取形式和多渠道育人模式。充分發(fā)揮招生制度對實施素質教育的引領和導向作用,在規(guī)范辦學行為、有效落實學生“減負”、破解擇校和大班額等招生難題上實現(xiàn)突破,維護教育公平和社會和諧穩(wěn)定,建立適應素質教育要求的考試招生制度。
二、改革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自初中2012級開始,將按照《關于印發(fā)〈淄博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通知》(淄教基字〔2013〕30號)要求,建立和完善學生電子成長檔案,對學生實施過程性評價。評價內容包括:身心健康狀況主要是學生反映體質狀況和心理狀況的各項指標;基礎素養(yǎng)評價為道德素養(yǎng)、交流與合作、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xiàn)、創(chuàng)新與實踐六個維度的基礎性發(fā)展目標;日常行為評價主要是學校對學生實施日常行為管理量化評價結果;學業(yè)成績主要是各學科期中、期末考試成績或隨堂檢測成績;標志性成果是反映學生成長的標志性成果記錄。其中,基礎素養(yǎng)、日常行為、標志性成果三項評價的具體評價指標可由學校根據學校實際自行設定,以突出學校辦學特色。思想品德學科評價按要求納入道德素養(yǎng)評價中。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不同批次考生錄取的限制條件使用。
三、改革初中學業(yè)考試和高中錄取辦法
初中學業(yè)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測試,目的是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學生在學科學習方面所達到的水平,引導學校全面貫徹課程方案,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fā)展。考慮到各學科知識特點和初高中知識的銜接,考慮到學生知識體系的全面構建和合理的課業(yè)負擔,考慮到對高中學校合理的文理科人數(shù)比例的調控,考慮到招生政策對規(guī)范辦學行為和素質教育的引領,將學業(yè)考試和錄取辦法做出如下調整:
1.學業(yè)考試科目設置
從初中2011級(即現(xiàn)在的初三年級)開始,將初中學業(yè)考試設置為考試科目、會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種類型:
(1)考試科目:語文120分(含書寫卷面分5分)、數(shù)學120分、英語120分(含口語聽力30分)、物理90分(含實驗操作10分)、化學60分(含實驗操作5分)、體育50分,總分560分。按原始成績和等級兩種形式予以公布。
(2)會考科目:歷史5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含實驗操作5分)、信息技術30分(自初中2012級始,調整為50分),按等級形式公布。取消思想品德紙筆考試,將采取日常品行評價與課堂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評價結果納入基礎素養(yǎng)評價。
(3)考查科目:地方課程、學校課程、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由初中學校自行組織。
2.調整命題內容
推進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三維課程目標的實現(xiàn)。突出考查學科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突出考查主干知識和核心能力,注重試題素材與生活實踐的緊密結合,注重靈活運用所學知識解決簡單的生活實際問題的能力,另外,還要結合學科特點,改革命題方向。
語文:注重對學生實際需要的識字寫字能力、閱讀能力、寫作能力、口語交際能力的考查;注重語文試題同其他課程、同生活實踐的聯(lián)系;注重對中華民族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的考查。把歷史、地理、思想品德三門課程所學內容作為依托和背景材料,適度融入語文命題中,引導學生重視相關課程內容間的聯(lián)系,發(fā)展綜合性學習能力。
數(shù)學:要突出主干,加強對基礎的考查;試題設計要符合學生的認知規(guī)律和年齡階段心理特征,要讓學生利用數(shù)學概念、原理和方法解釋現(xiàn)實世界中的現(xiàn)象,解決解釋生活學習中遇到、觀察到的簡單數(shù)學問題。
英語:考查范圍限于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體現(xiàn)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要突出語言的實際應用,增加口語測試。英語口語聽力采取人機對話模式進行測試。
物理:重點考查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通過真實的生產、生活情境,考查學生實驗探究能力、觀察研究自然現(xiàn)象的能力、利用學科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化學:重視對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考查,關注學生化學知識的形成與發(fā)展過程;注重學生已有的生活經驗,適當增加聯(lián)系生活實際的素材,考查學生分析化學問題、解釋生活中簡單化學現(xiàn)象的能力。
體育與健康:重點進行考試方式、內容改革探索?荚噧热輰⒎譃楸乜柬椖(男1000米、女800米)、抽測項目和學生自選項目。抽測項目范圍為《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規(guī)定項目;自選項目按學生申報、學校匯總、區(qū)縣統(tǒng)一組織考試的程序進行。
歷史:注重對主體知識和核心內容的考查,學會客觀地認識和評價歷史人物、歷史事件和歷史現(xiàn)象,提高處理歷史信息、表達歷史問題以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地理:既要視考查學生地理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又要側重于考察學生運用已獲得的地理概念原理對地理事物進行分析判斷的能力。
生物:以學生對生物學基本概念的理解和知識的靈活應用為基本內容,考查學生生物科學探究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信息技術:重點考查學生信息技術基本操作能力和應用能力,提高運用信息技術解決學習生活中實際問題的能力,形成初步的信息素養(yǎng)。
思想品德:取消紙筆考試,由學校將思想品德學科知識評價納入道德素養(yǎng)評價具體指標,并作為道德素養(yǎng)評價的主要依據之一。重點考查學生日常行為表現(xiàn),將思想品德課堂教學評價和學生日常品行相結合,促進學生知行統(tǒng)一。
3.調整錄取依據
自2015年開始,將考查科目評價合格作為錄取的基本條件,將會考科目等級作為不同批次考生錄取的限制條件,依據考試科目原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即,錄取時,按照報考志愿,在滿足基本錄取條件的考生中,首先從會考科目等級至少2B2C的考生中,按考試科目原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錄取學校有空余計劃時,再依次從會考科目等級至少4C、4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試科目原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直至錄滿計劃。若考試科目成績相同,則會考科目高等級多者優(yōu)先。各會考科目A、B、C、D、E五個等級按5、4、3、2、1進行賦分,實現(xiàn)不同等級組合的轉換可比。
4.適度調整優(yōu)質高中指標生分配錄取辦法
將根據省教育廳關于招生計劃調整意見,對指標生分配錄取辦法做適度調整,以充分發(fā)揮招生政策對促進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規(guī)范辦學、改善辦學條件等方面的引領作用。
本意見自2014年5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5月11日。
(規(guī)范性文件號:ZBCR—2014—0120002)
淄博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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